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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G体育山东“彩礼”典型案例:让婚姻开始于爱让彩礼定位于礼

2024-01-26 20:02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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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AG体育同一天,在山东高法发布的民生典型案例中,就有这样一起涉彩礼的判例,其中一句话发人深省——

  审理显示,2022年,马某、韩某经媒人介绍相识,并于同年举行订婚仪式。订婚日,马某给付韩某彩礼礼金188000元,韩某回礼20000元。后双方发生争执,马某提出解除婚约,韩某以男方先提出悔婚为由拒不返还彩礼。为此,双方诉至东明县人民法院。

  马某认为,双方订立婚约后,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亦未共同生活,现双方因故发生矛盾,婚约解除,韩某应依法返还彩礼。

  韩某认为,双方订立婚约时,自己的初衷就是和马某缔结婚姻共同生活,现马某先提出解约,按照本地习俗,男方提出悔婚,女方不需要退还彩礼款。

  东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第五条规定,双方因故解除婚约,韩某应返还马某彩礼款,对马某诉讼请求予以支持,判决韩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马某彩礼款168000元。

  办案法官介绍,彩礼作为男女双方及家庭之间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,既是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,也蕴含着对婚姻的期盼与祝福。给付彩礼的行为具有普遍性,但超出负担能力给付的彩礼却让给付方家庭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,给婚姻的稳定埋下隐患,导致涉彩礼案件数量增加。本案的处理有利于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,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,倡导形成文明节俭的婚礼习俗,让婚姻开始于爱,让彩礼定位于礼。

  针对该案,省人大代表、山东邦治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雅维点评,近年来,一些高价彩礼的出现不仅让一些家庭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,也破坏了很多美好的姻缘。该案的处理不只是妥当平衡了当事人的利益,也符合民众朴素的正义观和一般的法感情。其典型意义在于,推动树立健康、节俭、文明的婚嫁理念,让婚姻不被高额彩礼裹挟,赋予了彩礼这一特殊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神圣意义,让彩礼重现美好意蕴AG体育。

  回过头来,再看一看AG体育,18日最新发布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又给社会带来哪些新启示?

  最高法介绍,近年来,涉彩礼案件频发,不少涉及痛点、难点:一是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且已共同生活,但是共同生活时间较短;二是仅按当地习俗举办婚礼即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。该两类案件无法适用之前的司法解释规定,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如何确定返还比例成为审判实践的难点。对此,此次《规定》都有详细的涉及解释。

  《规定》明确,在认定某一项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时,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,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、给付的时间和方式、财物价值、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。同时以反向排除的方式明确了几类不属于彩礼的财物,包括:一方在节日或者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、礼金、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等。此类财物或支出,金额较小,主要是为了增进感情的需要,在婚约解除或离婚时,可以不予返还。

  婚约财产纠纷中,婚约一方及其实际给付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;婚约另一方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。离婚纠纷的诉讼标的主要是解除婚姻关系,不宜将婚姻之外的其他人作为当事人,故《规定》明确,在离婚纠纷中一方提出返还彩礼诉讼请求的,当事人仍为夫妻双方。

  同时,最高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对妇女权益的保护,考虑到女性在妊娠、分娩、抚育子女等方面的付出,《规定》明确将此作为酌情减少彩礼返还甚至不予返还的考量因素,以更好保护妇女合法权益。

  比如最高法此前发布的一件涉彩礼典型案例,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,但已按照当地习俗举办婚礼后共同生活,并生育子女,法院判决不予返还彩礼。(新黄河记者:陈彤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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